報名
線上報名開放時間為2024年12月30日12:00至2025年1月20日18:00止。
報名前,請先詳閱以下徵件須知。
一、報名者資格
以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且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為限。影視局及本會之員工、約聘僱人員、勞務派遣及承攬人員創作之電影劇本不得參選。
二、參選劇本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參選劇本之演出時間不得少於六十分鐘。
(二)參選劇本如為改編作品,參照「國產電影片企劃及劇本開發補助要點」包括但不限於改編自歷史及新聞事件(歷史人物傳記、新聞人物事件) 、民間(鄉野)傳說、文學著作出版品(小說、散文)、網路文章/作品 、動漫(漫畫、動畫)、遊戲、戲劇/舞台劇、影視內容(國內外電影或電視內容改編),應檢附該原著作品及該原著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改編之授權文件影本。如改編自本人已出版或公開發表之作品,應檢附證明。
(三)參選劇本之內容有外國文字時,應書寫原文並加註中譯。
(四)參選劇本不得於徵件報名期間始日前取得分級證明。
(五)參選劇本不得有抄襲、剽竊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
(六)參選劇本應於徵件報名期間始日前未獲國內其他政府機關電影劇本獎競賽獎金。
(七)曾經入圍本獎項作品不得再度參選。
(八)參選劇本應具備完整性及可拍性。
(九)每一報名參選者以參選至多乙件劇本為限。
(十)參選劇本PDF檔格式均須為直式橫書正體(繁體)中文12級字,並附長版劇情大綱(長版劇情大綱須為800字以上〜1200字以內)、人物介紹及劇本內文且不得署名,並壓上浮水印「僅供第47屆徵選優良電影劇本評選使用」。
不符前項各款規定者,不得參加評選;參選劇本不論獲獎與否,概不退件,報名者應自留底稿。
三、報名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報名者應於線上報名表內填妥真實姓名、電話及地址)。
(二)符合徵件須知第三點規定之報名者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三)參選劇本符合徵件須知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切結書正本(格式如附件,報名網站下載列印,親簽確認後彩色掃描上傳至報名網站)。
(四)其他影視局或本會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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