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伯擔任法警12年,有個上國二的兒子耀文,妻子因無法忍受他的家暴而離家,以致朱伯必須趕下班料理家務。這天朱伯和有吉開著囚車南下,提訊一位殺妻未遂的老人葉柄權。路程中,朱伯對柄權的家庭狀況感到好奇,甚至生出一絲同情;庭訊結束,柄權的女兒群芳哭著拜託朱伯轉交法官一疊信件,是父親從小到大寫給女兒的家書,群芳哭著問朱伯,寫出這些信的人會是壞人嗎?朱伯無權回答這些問題,但心中對柄權的同情已投射在自己身上。一封罪犯寫的家書,點燃朱伯挽回家庭的淡淡希望。審判結果出爐,柄權遭判十年重刑,在送柄權回新竹發監的路上,當柄權得知女兒帶著家書求情,他從事事怨懟他人的情緒中,轉而反省自己是否在面對現實困乏時太過憤怒。柄權提出見女兒一面的要求,說要向女兒當面悔罪,否則關到死也無法瞑目。黑夜的海風中,朱伯望著柄權的身影消失在防風林,拿起快要燃盡的菸頭戳進自己的左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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